工业车间溶剂油报警器属于可燃气体报警器的一种,固定式溶剂油报警器安装位置和检测面积参考可燃气体报警器.可燃有害气体报警器探头的安装位置是根据GB50493-200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相关规定依据检测气体密度及风向确定探测器安装位置应避免探测器安装空气流。
工业车间溶剂油挥发气报警器一般情况面积室内空间依据保护半径均匀布点即探测器安装离释放源距离7.5m内或两探测器水平距离15m内;面积或存量通风部位室内空间应按室外情况布置溶剂油探测器,溶剂油浓度探测器安装室外应布置气体释放源全频率风向风侧与释放源距离宜于15m.
检测比空气重气体探测器安装高度应距面0.3~0.6m;检测比空气轻气体探测器安装高度宜高释放源0.5~2m 说明:气体密度于0.97kg/m3(标准状态)即认比空气重气体密度于0.97kg/m3(标准状态)即认比空气轻。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里面有详细规定: 1.可燃气体的一级报警设定值小于或等于25%爆炸下限; 2.可燃气体的二级报警设定值小于或等于50%爆炸下限; 3.有毒气体的报警设定值宜小于或等于100%最高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当试验用标准气调制困难时,报警设定值可为200%最高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以下。当现有检测器的测量范围不能满足测量要求时,有毒气体的测量范围可为0~30%直接致害浓度;有毒气体的二级报警设定值不得超过10%直接致害浓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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